March 29, 2024

CRS 攻与防 4,资产豁免申报与交换,尽职调查中的豁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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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文,4 类金融机构需要履行尽职调查,从而进行申报与交换。

而不管你是积极非金融机构实体,还是消极非金融机构实体,一旦在金融机构持有了金融账户,就面临着被交换的可能。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金融机构不交换你的资产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组基本概念。

1. 存量账户 vs 新增账户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不同国家地区,实行 CRS 的时间不同,比如 BVI、开曼以及泽西岛这类都是在 2016 年就已经实施,而像中国香港、中国内地、新加坡、瑞士、毛里求斯则是在 2017 年才实施。

以中国内地为例,如果一个账户是在 2017 年之前开设的,也就是正式实施 CRS 之前开设的,那么就被划分到存量账户里面,而在实施之后开设的,则被定义为新增账户。

1.1. 为何要划分出存量跟新增 2 种类型

历史原因。

存量账户的尽职调查会比新增的稍微「宽松」那么一点点。

你让下面干活的人把十几年,甚至上百年前开的账户,都统一按照最严格的表格重新去跑一遍,不大现实。因此划分出了 2 类账户。

说白了,就是为了降低 4 类金融的合规成本,很多金融机构在这之前连个正儿八经的线上电子系统都没有,法律归法律,执行那是另外一回事,所以成本问题,是所有金融机构需要考虑的

其次对新增账户的 KYC 肯定是要比存量账户的高的,这也符合正常的思考逻辑。

并且高价值账户的合规要比低价值账户的要求高。

1.2. 存量低价值个人账户 vs 存量高价值账户

既然要优先安排新增的,降低存量客户尽调的成本,那么自然而然的,就会对存量账户继续分级。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官方机构都是赤裸裸的把你们在金融机构的的资产按照高低排序的,CRS 也不例外。

我们此前在香港银行全面取消管理费背后的真正原因一文中也详细剖析过。

不过这次,对你来说,可能不算是件坏事。

虽然 CRS 跟 FATCA 在具体的实施上会有不少的差异,但是针对低价值账户的定义却是出奇的一致。

个人持有的加总账户余额或者价值不超过等值 100 万美金的存量金融账户,叫做低价值账户。

什么是存量高价值账户了?

也就是剩下的那波人,个人持有的余额超过 100 万美金的。

2. 如何判断存量账户跟新增账户的税务居民身份

2.1. 存量个人账户的合规

存量的,最先处理的是低价值客户,因为处理起来简单,当练手。

如何识别这部分低价值账户的税务居民信息了?

CRS 下的尽职调查

相信我,看完了会让你大跌眼镜。

一是通过居住地址测试(Residence address test),二是通过电子记录检索(Electronic record search)

上面的 2 种方式,不要惊讶,就是字面意思,根据你先前 KYC 递交的居住地或者在系统里面填写的电话等信息,来判断你的税务居民身份。

当然了,上面会存在一些边界情况或者特殊情况,我们今天不详细分析,因为真的意义不大。

对于存量的高价值账户,上面的居住地址测试就不适用了,转而变成电子记录检索 + 纸质记录检索 + 客户经理询问, 3 种方式,综合下药。

纸质记录检索怎么理解?

你当年开户的,递交的地址证明是哪里的?是否递交了该地址证明对应的纸质或者电子证明文件。

包括当年,你开户的时候,KYC 里面的开户申请书里面的相关信息是怎么填写的?

包括后续是否有出具任何的委托书或者授权文件,是否有纸质或者电话发出任何的转账授权文件?

以上所有的,均可以成为判断你税务居民身份的关键文件。

除此之外,对于高价值账户,若果上述 2 种方式都无法判断,最终就会落在客户经理,这个活人的肩上,人跟人的交道,有的时候不仅仅是机器的合规问题,更多的是沟通的艺术。

2.2. 新增个人账户的合规

历史遗留问题总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而对于新增的个人账户,则简单很多,直接一刀切。

只要是新开设账户,都需要客户自行证明其宣称的税务居民身份,这个在 KYC/AML,以及地址证明的前期环节会直接完成,不清楚的请参考:

2.3. 存量机构账户 vs 新增机构账户的合规要求

明白了个人存量跟新增的合规要求后,理解机构的就大同小异了。

对于机构而言,不管是存量还是新增,都需要了解机构账户持有人是否为特定的 CRS 申报人,同时,对于消极非金融机构,需要穿透至最终受益人,并且确认该受益人的 CRS 申报义务。

不同的是,对于新增机构账户的持有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来说,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对方提供的税收居民身份自我声明文件来判定。

3. 尽职调查豁免及申报交换资产的条件

上面已经说了,让金融机构对所有的个人、机构进行完全的尽职调查,确认税务居民身份,然后再申报、交换,是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对于绝大多数缺乏竞争没有生存压力的金融机构,效率是低还是高,你是可以自己想象的。

于是不管是 CRS 还是 FATCA 都允许金融金融机构对不超过一定数字的账户进行豁免尽职调查,也就不存在后续的申报以及交换了。

注意,以上是 OECD 对全球加入 CRS 网络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一个可选项,这就意味着,他可以选择执行,也可以选择不执行,甚至选择部分执行。

还有部分执行一说吗?

当然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其实际业务需求,针对特定的业务,特定的客户账户部分选择豁免。

类似的事情,在 FATCA 下面也有发生。

3.1. 存量/新增个人账户、新增机构账户的豁免

对不起,在 CRS 下,不管是存量、新增个人,这个值为 0,也就是不管你是存量还是新增,都没有任何的豁免权利。

而对于新增机构账户,CRS 同为没有豁免权利。

多说一句,在 FATCA 下面,则有些不同。

对于存量账户,简单理解起来,如果你的账户余额不超过 5 万美金,则可以豁免进行尽职调查。对于有现金价值的保险这个数字为 25 万美金。

对于新增账户,余额不超过 5 万美金的存款账户,或者现金价值不超过 5 万美金的保险,均可以豁免申报。

3.2. 存量机构账户的豁免

在 CRS 下,唯一一个可以豁免尽职调查,从而避免申报、交换的就是存量机构账户。

这个数字是:25 万美金。

如果在后续的年末,通常是 12 月 31 日,该账户余额大于 25 万美金,那么就无法继续享受豁免,乖乖申报吧。

所以,如果是存量机构账户,如果年中余额超过 25 万美金,但是年末又变成了小于 25 万美金,则不会被 CRS 申报交换。

4. 扩展阅读

【01】CRS 门道与死穴一,税务居民身份,海外身份规划第 1 要素

【02】CRS 门道与死穴二,我的资产会被谁交换,履行 CRS 申报的 4 类金融机构

【03】CRS 门道与死穴三,我的资产穿透到什么程度,积极非金融机构 vs 消极非金融机构

【04】非 CRS 国家之格鲁吉亚开户流程

【05】十万块的瓦努阿图护照可以规避 CRS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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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关于旺旺来富的介绍,可以参考《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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