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9, 2024

尼维斯公司,简明资产保护方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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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新加坡金管局加强对私人银行的资产来源合规调查一文中提出,资产保护以及隔离,对于高净值人群尤其是企业家群体来说,显得极其重要。

你无法确定何时,你的商业资产跟你的家庭资产,以及个人资产发生冲突,尤其是面对债权人、配偶、破产指派人、遗产或者强制继承纠纷中的索赔人等。

本文,会介绍一个简单直接的方式,来解决以上问题,这也是尼维斯公司的亮点之一。

关于尼维斯在这方面的专长以及出色表现,theguardian 的一篇详尽报道或许可以让你对这个国家有更多的了解。

除此之外,不管是用来作为日常的运营,还是持股,尼维斯公司均可以完胜。

这个离美国迈阿密飞行时间仅仅 2 个多小时的岛国,自 1984 年的尼维斯商业公司条例实施以来,加勒比海的圣基茨与尼维斯岛已经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和便利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之一。

等等,为什么不叫圣基茨公司,而叫尼维斯公司了?

本身这个国家全称叫圣基茨和尼维斯,其实就是两个岛合并的,一个岛叫圣基茨,一个岛叫尼维斯。

公司商业的管理维护是由尼维斯岛负责的,因此通常就叫尼维斯公司,从公司的注册文件标题 Island of Nevis 也可以看出一点区别,当然你叫圣基茨公司也无大碍,知道是一家就可以。

1. 尼维斯公司,你不知道的一面

市面上,对于圣基茨和尼维斯这个国家的第二国籍,也就是投资入籍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宣传以及教育,包括旺旺来富同样有很深入的实践

但是对于尼维斯公司的设立及其特殊优势,寥寥无几,本文会深入剖析。

尼维斯在很多方面,跟传统的离岸岛国比如 BVI 有不少的类似,典型的包括,股东等公司成员信息不公开,零公司所得税,无需实缴资本(paid-up capital)等等。

除此之外,尼维斯有一个跟 BVI、开曼等传统属地不同的点在于,其对股东或公司成员的资产保护,时代杂志描述尼维斯的立法为资产保护的「金库」,堪比其鼻祖库克群岛。

关于 BVI 以及开曼的公司的特性,请参考:

尼维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 1995 年的尼维斯有限责任公司法令以及 2015 年的修订法令创建的。

这些法令最初是基于美国特拉华州非常有利的公司法规。关于特拉华的详细介绍,请参考:

尼维斯有限责任公司(修订)条例,2015年(“条例”)于 2015 年。主要有 2 个关于资产保护的重大修订:

  1. 首先,重新阐述了处理押记令 Charging Order
  2. 其次,添加了关于欺诈转移 Fraudulent conveyance

本文会重点讲解资产保护的以上 2 个特性。

2. 不承认外国判决

如果你在尼维斯发起法律行动,你需要支付极高的法律费用和保证金,而且债权人将面临一个事实,那就是尼维斯法律不允许因任何理由撤销正确形成的信托(若有)。

在尼维斯法庭提起与尼维斯有限责任公司(LLC)相关的诉讼之前,必须在尼维斯法庭缴纳保证金。

2015 年的修正案将这个保证金定为 10 万美元。

因此,对尼维斯公司执行判决是非常昂贵的。

立法机关在 2018 年更改了这一规定,尼维斯政府更进一步,保证金的金额由法庭决定,通常,为了保护当地的公司,该保证金会远高于 10 万美金。

统计目前尼维斯法院承认并执行海外诉讼或者仲裁的案件的数量,这个数字一直保持在 0,一动不动。

尼维斯公司不执行海外诉讼

3. 押记令保护

尼维斯的有限责任公司(LLC)为多成员和单一成员公司提供资产保护。

也就是说,它保护成员在个人诉讼中不会失去他们的公司或公司内的资产。我们称之为 Charging Order Protection,中文翻译为押记令保护 。

这种机制的始祖来自于美国的怀俄明州,这是全球首个推出 LLC 类型的司法管辖区

2015 年的修订条例,对押记令部分的主要修改是,押记令是对任何判决债权人(包括破产受托人)可用的唯一救济。

无论尼维斯的 LLC 只有一个成员还是有多个成员,尼维斯法院都不会允许查封 LLC 或其持有的资产。

押记令的持有人可能无法加入成为成员,因此原始所有者保留了他的所有权。同时其持有人不能干预任何管理决策。此外,他们不能清算或查封公司的任何资产,不能限制公司的活动,不能解散实体。

简单点说,即使债权人持有押记令,但是在尼维斯公司法面前,形同虚设。

4. 欺诈性转让

首先来学习一个法律术语 Fraudulent conveyance,或者叫 Fraudulent Transfer,中文叫「欺诈性转让」,指的是当一个债务人故意将其资产转移或出售给另一方,以便逃避债权人追偿其债务的行为。

这种转让的目的是让债务人的资产对债权人来说无法触及,从而使债权人无法获得偿付。

例如,如果一个人知道他欠了一大笔债务,可能会被迫破产,于是他将自己的财产转给他的朋友或家人,以使这些财产在破产程序中免于被清算,这就构成了欺诈性转让。

法院通常对此类行为持非常严厉的立场,因为它试图逃避公正的债务偿还。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如果发现了欺诈性转让,法院可以取消这种转让,将资产返回到债务人的名下,以供债权人追偿。

然而,证明欺诈性转让的存在通常需要非常高的证据标准,特别是在像尼维斯这样的司法管辖区,需要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

5. 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

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是一种在诉讼中用于决定被告罪行的证据标准。

这是所有证据标准中最高的一种。

这意味着,除非对被告的罪行的证据能够排除所有合理的疑虑,否则不能判决其有罪。

换句话说,如果陪审团或法官对被告是否有罪存在任何合理的疑问,那么他们必须裁定被告无罪。

所谓的「合理疑虑」,是指基于理性和逻辑的疑虑,而不是基于偏见或不合理的猜测。这是一种保护被告人的权利,确保只有在非常有力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判其有罪。

对于欺诈性转让的指控,尼维斯的法律要求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这意味着债权人必须提供极其有力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故意将资产转移出去,以逃避偿付债务,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证明门槛。

此外,2015 年的修改条例新增了计算包括成员在 LLC 中的利益的全部公平市场价值。

因此,如果成员的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在转移时大于债权人的索赔金额,法院不会认为该转移具有欺诈意图

总的来说,除非客户主动说,「是的,我将我的资产放入尼维斯公司,以防止你们这些债权人拿走」,否则合理怀疑的法规应该足以防止对公司的押记令。即使债权人获得了对公司的的押记令,法规也几乎使得获取公司资产变得不可能。

6. 仅 2 年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同样是一种法律条款,规定了事件发生后可以发起法律程序的最长时间。

2015 年的修正案将尼维斯的欺诈转移的诉讼时效减少到仅 2 年

这意味着如果你将资产转移到,2 年后,法院将拒绝听取此案。

更好的是,债权人必须毫无疑问地证明他们的案件。也就是说,他们必须以这种程度证明,债务人将资产转移到尼维斯是为了阻碍或延迟债权人。

因此,告诉法院你只是将资产转移到尼维斯进行国际多元化可能会引起足够的合理怀疑。你可以使用这一点作为对欺诈转移指控的防御,并使债权人止步。

2024 年,你将资产放入尼维斯公司中,2026 年,法院将拒绝听取声称存在欺诈性转让(即为了避免债权人的追索而将资产转移到尼维斯公司)的案件。

即使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诉讼,法律还要求他们必须提供上述描述的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这是一个极高的法律难关。

所以,将你的资产放入尼维斯公司的时间越早越好!

7. 扩展阅读

【01】成立海外公司,想清楚这 9 个问题

【02】圣基茨和尼维斯护照,护照界的始祖

【03】美国特拉华州的 LLC 公司设立指南

8. 关于旺旺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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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上述司法管辖区设立及维护拥有超过 4 位数字的行业实践经验,积累了数年的庞大成功案例。同时跟当地注册处、金管局等保持了及时、畅通、高效的沟通,熟稔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合规要求及流程,通过大量案例的不断复盘,策略的不断优化,实现高效的落地体验及客户的赞许。

更多关于旺旺来富的介绍,可以参考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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